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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插图的图题与图注


期刊插图,看着不起眼,却也有不少的点与面。如插图的分类、构成和要求等;分类可依据表现方式、内容、与正文的位置关系、所占版面、颜色等标准进行分类;插图构成有图、图号、图题和图注等方面;要求又分内容要求、排版要求等。本文仅就插图构成中的图题和图注略作探讨。


很长时间内,笔者也对图题的定义很模糊,把它与图注混淆。相关问题主要有主题不明、限定语过多等。

主题不明的主要表现是以大代小,以抽象代具象。如,本来文章在谈某洞窟中某位置的某具体形象或细节,如供养人所持香炉,插图的标题却是“某窟某壁壁画(或某经变)”,或“某窟某壁壁画(或某经变)供养人”,以整体涵盖了具体。严格来说,“某窟某壁壁画”属于图注,是说明主体的位置所在。当然,这部分图注内容可揉入图题中,但不能单独作图题。          

限定语过多,如上“某窟某壁壁画”之类,交待方位、时间、所属地等注释性因素和文字过多过长,也会使图题显得不够简明。这类限定性词语宜作为图注另行标注。

主题不明、限定语过多,两个问题往往联袂并出。上揭供养人所持香炉,其相关插图的图题可简明地命名为“香炉”,而不是“某窟某壁壁画(或某经变)”,也不是“供养人所持香炉”“某窟供养人所持香炉”“某窟某壁供养人所持香炉”“某窟某壁某时代供养人所持香炉”“某窟某壁某时代供养人所持长柄香炉”……当然,同类情况较多时,可依上举之例略加限定语以示区别。限定语的数量与层级,以能准确区别于其它为度,不宜繁多。



插图的图注,分为图元注和整图注。图元注指图构成单元或元素的名称或对其所作的说明。图元注应直接标注于图元的附近或通过指引线标注,数量较多或文字较长时,可编号标注于图侧或图下。值得注意的是,图元注是图的有机组成部分,密不可分,不得被其他因素或单元如图题、图号等隔开。图元注在理工科图书杂志中出现较频繁。地图册中常见的图例,就是图元注的一种。

整图注是对图整体所作的说明,包括图的时代、地点位置、来源等因素。常见的标注方式有用“注”引出、括注、字体字号区别。《敦煌研究》长期沿用“字体区别”方式;近几年又开始使用括注方式,最近更进一步,在括注文末加句号。如资料来源类的注释标注为“(采自《某书》。)”“(某摄。)”“(某提供。)”

这种括注短文以句号结束的情形让人颇觉繁复。印象中,图文、表文等,都应尽可能简省,图文、表文中每单元的全部文字加括号本就多余,更不用说文末加句号!

查阅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/T 171—2019,发现图注注尾确实有用句号的情况,但那是关于多条注的情况:“图元的注码与注文之间可用一字线或下圆点隔开,各条注之间宜用分号隔开,最后一条注末应用句号。”多条注的情况下,“最后一条注末应用句号”表示多条注的终止,明晰而合理。但是在只一条的情况下,是否也要用句号来结束呢?标准中没有明确的规定,但“最后一条注末应用句号”的表述,似乎是在强调多条注情况下的标注方式,这反而似乎反证,单条注并不需要这样处理。    

当然,我们并不能仅靠印象或逻辑反证而置可否。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编、商务印书馆2017年出版的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》第509页《标点符号用法的补充规则》指出:“图或表的短语式说明,中间可用逗号,但末尾不用句号。即使有时说明文字较长,前面的语段已出现句号,最后结尾处仍不用句号。”并举例说:

经过治理,本市市容市貌焕然一新。这是某区街道一景

虽然没明确提及图注一词,但是毫无疑问,图的“短语式说明”即是图注。又,承蒙王平先老师告知,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/T 171—2019有一插图,明确示范了图号、图题和图注的标注标准(图1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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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  插图的图题与图注标注示范图

(采自CY/T 171—2019)


示范图中,5条图元注紧排于插图下方,位于图题之上,每两注间隔以分号,最后一注即第5条以句号结束;而属于整图注的“资料来源”排在图题之下,以括注方式标示,其文末并无句号。可见,括注图注的文末并不需要句号。

最后想说的是,关于图注的标注,国家标准“可用‘注’引出或用括注等形式表示”的表述中,其“可用”“等”字眼表明:“注”引出或用括注这两种方式属于推荐性质,并非硬性规定。故而《敦煌研究》长期沿用的“字体区别”标注方式与国家标准并不冲突,仍可沿用。如上引资料来源类的图注,用区别于图题字体排版为“采自《某书》”“某摄”“某提供”,减少了括号及文末句号。


作者:盛朝晖(编辑部)  编辑:《敦煌研究》编辑部



发布日期: 2024-12-04    访问总数: 53